复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时,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组分、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各组分含量及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应当符合()。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前,应当依法向卫生部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用于生产。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进口商对于属于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范畴,则应当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后,持许可文件及相关报检材料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再申请登记的部门是()
新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首先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向()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
标准未作规定的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抽样应当在企业()的申请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企业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时,由于还未获得许可,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不覆盖申请的产品。
生产者要求终止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向原许可机关提交申请书;原许可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手续。
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人应当向()部门提交生产许可申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九条则规定了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七个条件,其中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企业应当有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执行时,要进一步确认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获得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证号、有效期不变。
企业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部门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提交的材料中不包括()
下列哪些项目属于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产品抽样时,如产品标准中规定了产品的质量等级,应抽取企业申请产品中()的产品。
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时,应一式()份。
现阶段,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标准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总局令第130号)规定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食品添加剂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
需要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企业应具有()用于销售的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