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 )同意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首先取得()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告知质检部门。其中,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告知()。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什么部门同意?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首先取得()同意:
未经()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法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应当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应当取得()同意。
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规定,在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申请或者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在设置污染防护设施的同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