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法溯及力问题,一般而言,税收实体法应坚持()。
针对部分地方政府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人为制造“税收洼地”的问题,国务院于2014年底发布通知,要求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上述要求()
除()外,任何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没有特别的规定,则所有的法律不溯及既往。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了时间表,没有“力争”两个字,今年5月1日的军令状已经下了。此前,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依据法律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旨在() ①扩大财政收入来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 ③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④落实扩张性财政政策,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与纳税人交谈时,应使用规范服务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一律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
未经()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得审核,机关负责人不得签发。
行业各单位要逐步实行行业管理规范的规划管理,今后未进入年度规划的一律不得制订。
凡总行要求编报而本行不存在此种经营情况的报表,一律(),文本数据文件一律用零处理,不得空缺
禁止溯及既往原则是立法原则,但不是司法原则。
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依据法律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旨在() ①扩大财政收入来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 ③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④落实扩张性财政政策,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以及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是哪一种法律适用的效力()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得运用新法对其生效前的事件或者行为进行不利评价。贯彻该原则有利于()。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力。()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了时间表,没有“力争”两个字。此前,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依据法律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旨在() ①扩大财政收入来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③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④落实扩张性财政政策,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根据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民事案件,审理时一般不能适用《民法通则》。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
罪刑法定主义有四个派生原则,这就是:排斥习惯法;();();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依据法律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实施这些政策旨在() ①扩大财政收入来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 ③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④落实扩张性财政政策,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判例法实际上是溯及既往的法律,所以判例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在法律规范的溯及既往效力上,我国主要采取了()。
根据《立法法》第93条规定,法律原则上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这在理论上被称为“有利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