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秘密载体所用的信封或袋牌应当标明()。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使用、()、保存、维修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根据《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国家秘密载体除正在使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留存、存档外,应当及时予以销毁。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序号。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序号。
凡是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已经定稿或未定稿的文件和电子文档,都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的保密期限。()
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传递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
定密工作是指对机关、单位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准确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国家秘密载体作出标志,及时通知应当知悉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活动。
定点复制单位不按规定张挂《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简称《许可证》)的,县级以上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张挂,对拒不执行的()。
纸质载体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在首页(或者封面)标明。
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和保密期限。
纸介质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在首页(或者封面)表明。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制作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编排好顺序号。
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汇编涉密文件、资料或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按照其中()标注。
密品应当在壳体及封面、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国家秘密标志,无法在物品本身标注或者不宜做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应当在密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提出相应的保密措施。判断对错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装载国家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判断对错
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在国家秘密载体上标明。不能标明的,应当()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书面形式的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装载国家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