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口货物可采用的报关方式是()。
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者漏征关税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补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确定为侵权货物,将由海关没收;收发货人明知或者应知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海关将处以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等值以下的罚款。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完毕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以后,如需要海关签发有关的货物进、出口证明联的,均可向海关提出申请。常见的证明主要有()
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进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
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D类的,按照较高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口货物可采用的报关方式是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能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可能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毕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后,如有需要,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有关货物的进口、出口证明。海关签发的常见证明主要有:(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
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查验前,应当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
无代价抵偿货物其抵偿范围仅为实际货物与约定货物相比直接损失的部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请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时,须提交必要的单证,下列不属于所提交的单证是()。
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者漏征关税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补征。()(1999年)
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按照货物进出区时的实际状态依法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暂时进出境货物如需转为正式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复运出境或者进境期限届满30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应当由在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确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拒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中注明情况,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签名证明。《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作为报关单的随附单证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保存()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就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拒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签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