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甲公司2004年1月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为1 00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与税法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相同)。 2008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固定资产原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不变。所得税税率为25%。2009年12月31日,因该固定资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论是否有减值迹象,企业都应当对总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
某公司于2×13年1月1日购入一项无形资产,初始入账价值为300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2×13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61万元,2×14年12月31日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24万元。假定该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该无形资产原预计使用年限及摊销方法不变。该无形资产在2×15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某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上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40万元,本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720万元,上期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720万元,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为()万元(不考虑除减值准备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
甲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上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40万元,本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非预期税率),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720万元,上期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720万元,假定不考虑除减值准备以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可以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为()万元。
A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2018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200万元,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200万元,假设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减值准备外未发生其他暂时性差异,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分别为()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减值时,企业应将减值金额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A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200万元,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200万元,假设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减值准备外未发生其他暂时性差异,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分别为万元。
以下属于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应调整的项目有()。 Ⅰ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Ⅱ应收账款增加 Ⅲ支付现金股利 Ⅳ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不需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甲公司于2013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允许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且使用年限与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至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对该设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2012年9月甲公司以1200万元将一批自产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在甲公司的生产成本为600万元。至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对外销售该批商品的40%,假定涉及的商品未发生减值。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上述存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7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8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售价为1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将上述商品已对外销售40%,该商品未发生减值。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由于该批商品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5.2015年度,乙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8万元,利润总额为1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减值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抵扣,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可予以税前扣除,假定本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本年有关资产减值的所得税业务中,正确的会计处理包括()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6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300万元,2017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0万元,2016年年初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200万元,2016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发生额为()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8年度甲公司发生了以下事项:当期购入的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1000万元,支付工商罚款100万元,因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000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300万元,内部研发无形资产加计扣除400万元,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500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超标的广告费 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当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2.甲公司2011年12月1日购入的一项环保设备,原价为10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处理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收规定允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设备净残值为0。2013年末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4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3年度确认该项设备的所得税影响时应贷记()。 A.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 B.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 C.递延所得税资产30万元 D.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某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上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40万元,本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720万元,上期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720万元,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为()万元(不考虑除减值准备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甲公司2004年会计利润为750万元,税法规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0.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其他计提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计提准备时已经调增各年应税所得的,在损失发生时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有关资产减值业务如下:
2、A公司2X16年1月1日购入价值90万元的无形资产一项,预计使用年限不可预测,预计无残值。计税时采用直线法按照10年计提摊销。2X16年年末对此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6万元,2X17年年末测试无减值。2X17年及以前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照2X1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A公司从2X1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2X1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以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 (2)编制2X16年12月31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 (3)计算2X1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以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 (4)编制2X17年12月31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录
甲公司2014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