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一个星期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一个月

时间:2023-08-08 09: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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