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宪草》规定采取责任内阁制。
议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权,在国家政治体制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议会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表现在多方面()。 ①政府施政纲领及各项改革方案、立法修正案和提案,必须经过两院议会通过才能生效 ②年度财政预算须经议会通过 ③议会可以通过“政府对议会负责”的规定制约政府行动,可以通过质询、投不信任票甚至弹劾等方式,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 ④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任免政府总理
在现代国家中,政府的行政职能较之传统行政职能得到了大大的扩展,由于获得委托权,事实上已经涉足于相当多的立法功能、司法功能和检察功能,即()和行政司法。
在英国,对国王、议会和内阁的关系理解正确的是()。 ①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拥有实权 ②内阁是最高行政机关,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 ③国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行使礼仪性职能 ④三者之间既有分权,也有制约
2009年8月30日,日本民主党作为第一大在野党赢得了大选并一举实现政权更选,在全部480个众议院议席中获得308个席位的民主党成为执政党,9月16日,党首鸠山由纪夫组建了由民主党、社民党和国民新党三党联合执政的新一届内阁。在17名阁僚中,15人来自民主党。由此可见日本()①实行多党制,议会与政府互相独立②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③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执政并组阁④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市议会拥有立法权与行政权,负责作出决策并组织其设立的各种行政委员会执行的城市政府体制是()
“天坛宪草”
英国对政府预算的监督,由议会、财政部和()担任,这是立法监督制度的主要特点。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民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上述材料内容应该出自()。
功利主义提出,立法议会负责“监督和控制政府”,制定和批准法案,其中,上院行使()。
天坛宪草
德国的()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
议会可以立法规定政府举债总额的国家是()
2012年3月18目,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出席了在唐宁街10号首相府举行的内阁会议。女王“问政”引发了一些英国学者的争论,因其打破了维持200多年的传统--和平时代英国君主不出席内阁会议。根据英国的政治传统,女王()。 ①可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 ②对首相有磋商权和警告权 ③有权否决下议院所立法律 ④有权任免各部大臣等高官
《天坛宪草》重行政而轻立法,基本上沿袭了《临时约法》的主张。()
《天坛宪草》制定过程中,国民党议员提出主权在()。
《天坛宪草》的制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的是( )。
《天坛宪草》完成于()。
法律效力的等级中中央行政立法高于议会立法。( )
日本大部分地方政府实行市长议会制,其特征是市立法与行政制衡,市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1911年,江苏省临时参议会制定了(),规定市的组织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相应的选举办法,可谓是中国市制的开端。
询价通知书中关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论述题)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政治体制的权力制衡关系?(6分)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1875年宪法是如何体现分权与制衡?(4分) (3)材料二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如何规定立法、行政与司法权的?与欧美政体比较,它们的本质是否一致?为什么?(6分) 材料一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国家的行政权力;(三)司法权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关于《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该条款交代了《条例》的立法依据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