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施封锁上的封印号码,每站为()码循环使用。
根据电话记录号码使用的规定,下列()电话记录号码为佛图关车站发出的。
每个电话记录号码在一个循环中只准使用一次,号码一经发出无论生效与否,不得重复使用。
()情况应使用电话记录号码。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运营开始起至运营结束时止,按日循环编号。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每个电话记录号码在一次循环中可以使用两次。
电话记录号码如果发出后并没生效,在本次循环中可以再次使用。
()情况使用的电话记录号码记入《行车日志》。
电话记录序列号每站一组,100个号码(00-99),按日循环使用,起始号码为01,可以跳号。
电话记录号码按每站10个号码循环使用。()
电话记录号由4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车场及车站编号,后两位为序列号,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不得()。
电话记录号码自当日18点至明日18点循环编号。
车辆段使用的电话记录号码为四位;车站使用的电话记录号码为五位,其中前二位为()代号,后三位为()。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按日循环编号。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24时起至0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环形锁、罐车和集装箱施封锁上的封印号码,每站为()数码循环使用
电话记录号码每站一组,下列对电话记录号码使用规定描述正确的是()。
电话闭塞记录号码应记入“行车日志”内,自零时按顺序统一编号,不分上下行按日循环()
电话记录序列号每站一组,100个号码(01-99),按日循环使用,起始号码为01,不得跳号()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电话记录号由五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编号,后三位为序列号。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应知应会-《技规》第322条)
电话记录号码后两位顺序号由01至99循环编号使用。下行方向编号为偶数,自02开始依次编号;上行方向编号为奇数,自01开始依次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