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l02)规定在对核动力厂进行安全分析中必须采用()分析方法。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规定必须确认安全重要物项能够在其整个设计运行寿期内满足处于需要起作用时的环境条件下执行其安全功能的要求。考虑的环境条件必须包括预计到的()期间的变化。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可以认为核动力厂工况按其发生频率分类为()。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04)给出,针对严重事故设计中必须考虑的事项包括:应考虑核电厂的全部设计能力,包括可能在超出规定的能力和预期的运行工况下使用某些系统(安全系统和非安全系统),和使用附加的临时系统,使严重事故返回到()状态或减轻它们的后果。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是在核动力厂中建立并保持对放射性危害的(),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04)给出,针对严重事故设计中必须考虑的事项有:()。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是在核动力厂中建立并保持对()的有效防御,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规定必须采用()的程序来确认安全重要物项能够在其整个设计运行寿期内满足处于需要起作用时的环境条件下执行其安全功能的要求。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可以分解为()目标。
在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中还明确指出,在概率安全评价中,对于严重事故采用()分析方法;而对于具有相对较高发生可能性的假想事故,分析中应采用()分析方法。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的宗旨是()那些与厂址有关的而且必须考虑的因素,以保证核动力厂在整个寿期内与厂址的综合影响不致构成()的风险。
国家核安全局于1991年发布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提出了()反应堆核动力厂在厂址选择中在核安全方面应遵循的准则和程序。
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的个人必须按照HAF602或HAF603的相关规定取得资格。
涉及到核动力厂配置及运行限值和条件的修改,必须遵守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不得降低执行()的能力。
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规定“必须首先确定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所有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软件,然后根据其安全功能和安全重要性分级。它们的设计、建造和维修必须使其()与这种分级相适应”。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划分某一构筑物、系统或部件安全重要性的方法必须主要基于()方法。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纵深防御概念必须在核动力厂设计过程中加以体现()个方面的内容。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确定论安全分析必须包括()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安全重要物项的设备鉴定程序中,必须考虑到设备预期寿期内由各种环境因素(如振动、辐照和极端温度)引起的()效应。
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规定“必须首先确定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所有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包辑仪表和控制软件,然后根据其()分级。
研究堆具有重大安全意义的修改必须按《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HAF201)描述的()程序执行。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在诸如()之类的低功率和停堆状态下,安全系统的可用性可能降低,在设计中必须考虑此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并且必须规定对安全系统不可用性的适当限制。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安全壳系统设计必须考虑严重事故下保持安全壳()的措施。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反应堆停堆手段必须至少由()个不同的系统组成,以提供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