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得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发动机标识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
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国产机动车,无法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机动车所有人的情况说明办理注册登记。
发现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一致,或者有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擅自另外打刻等异常情形的,或者送检机动车有私自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情形时,此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立即终止。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与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交嫌疑调查部门进行调查。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为其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依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分别登记发动机、机身(底盘)或者()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出厂日期注册登记日期。
出厂日期:国产机动车按照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录入;进口机动车按照随车有关技术资料录入;没有记录的,可以不录入。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办理注册登记时,对进口改装的机动车,"国产/进口"录入()
注册登记查验时,按照实车核定车身颜色,核定的车身颜色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凭证、技术资料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或者车身颜色随观察位置不同及光线明暗会发生变化的,经确认未变更车身颜色的,记录相关情况后办理()
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录入“发动机(电动机)”时,国产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录入;进口机动车按照进口凭证录入,但不包括起止符号;无发动机的,录入“无”。()
查验整备质量时,应采用具备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测得的整备质量,并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凭证和技术资料记载的数值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注册登记查验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对国产机动车)、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对进口机动车)等凭证和技术资料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对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未列入车辆品牌/型号的进口机动车不应办理注册登记。()
使用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确定车辆类型时,机动车实车车长符合GB1589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实车车长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技术文件记载的名义车长的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技术文件记载的名义车长核定车辆类型。()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查验车辆外廓尺寸、轴距等尺寸参数时,应采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或其他具备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测得的相关尺寸参数数值,并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凭证、技术资料记载的数值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经查验发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合格证等凭证记载的数据不一致等情形时,查验监督岗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中记录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违规类型、情形、违规原因初步调查等信息,填写《嫌疑违规机动车产品通报表》,上传整车、违规项目及询问笔录等照片;属于进口机动车的,还应记录进口证明凭证名称、编号。()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并符合 的相关规定()
注册登记查验时,按照G B7258核定载客人数/驾驶室乘坐人数。对实行《公告》管理的国产机动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核定的驾驶室乘坐人数可小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标明的数值,但载客汽车核定的乘坐人数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标明的数值应一致且符合《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
注册登记查验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对国产机动车)、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对进口机动车)等凭证和技术资料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
使用国产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改装前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改装的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查验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时,发现机动车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数据不一致时,或发现《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技术参数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时,车辆管理所只需书面告知机动车车主查验不合格的原因即可。()
确定车辆类型时,机动车实车车长符合GB1589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实车车长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记载的名义车长的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实车车长核定车辆类型。()
使用非本厂生产的国产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新购置的车辆,尚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投保了盗抢险后,在保险期间内,连同该车的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证明一并被盗,按照条款约定是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