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银行办理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项目结算项下的购售人民币业务,应视为对客户结售汇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境内银行从境外客户买入人民币,应视为()交易;境内银行向境外客户卖出人民币,应视为()交易。
2009年1月1日开始,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支付服务贸易项下的款项单笔超过等值()万美元的(部分特殊情况除外),须向银行提供相应的税务证明。
银行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限于货物贸易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境内代理银行应当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加强对客户购售需求的真实性审核。()
对于出口保理和福费廷业务,待实际从境外收款后按照国际收支相关规定进行涉外收入申报,企业需进行境内收汇申报
银行办理A类企业出口收汇退汇业务时,特殊情况导致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审核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境内A银行收到一笔来自境外的外汇,因收款人未在A银行开户,该笔外汇由A银行结汇后以人民币形式划转到收款人在境内B银行开立的帐户中,客户应在哪家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对于C类企业业务类别为“收汇”的《登记表》,属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在银行放款时按对应的境外回款总额签注收款金额,待企业从境外实际收回货款时补签注申报单号;对于贸易融资以外的其他贸易收款,在资金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时同步完成申报单号和金额的签注()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口内()地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B类企业特殊情况导致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审核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间隔超过()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超过等值()万美元(不含)的业务,企业应当在收款之日起30天内向外汇局报告。
出口项下的退汇境内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为原付款人。
对于境内机构出售减排量项下的预收款,银行只需审核()单据。
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收款的,应填写()
在货物贸易项下,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支付,其最迟装运日期应填写(),如为分阶段收款,应按最迟一笔收汇日期填写。
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应先入待核查账户,企业提交银行可接受的《跨境人民币收款说明》或相关业务凭证后,银行才可把这笔收入划入企业的人民币账户。
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支付服务贸易等项下的款项,单笔超过等值()万美元的(部分特殊情况除外),须向银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银行办理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项目结算项下的购售人民币业务,应视为对客户结售汇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境内银行从境外客户买入人民币,应视为()交易;境内银行向境外客户卖出人民币,应视为()交易。
我行为企业办理贸易付汇的退汇结汇或划转时,境外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对于因错误汇出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支出申报凭证;对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支出申报单证、原进口合同()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地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货物贸易出口项下退汇(间隔在182天以内)的境外收款人应为原付款人。()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间隔超过天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超过等值万美元的业务,企业应当在收款之日起30天内向外汇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