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个机构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和同级特价、财政部门核准后可以免缴排污费()。
排污者申请缓缴排污费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批准缓缴后1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突发事件,申请减缴排污费,其减缴额应为应缴额的()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批准减缴排污费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排污者全年的排污费应缴额。
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可以申请缓缴排污费。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申请缓缴排污费,缓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低不超过3个月。
下列选项中可免缴排污费的单位是()。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日内,可申请缓缴排污费。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申请缓缴排污费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市(地、州)级财政、价格、环保主管部门收到排污者减免排污费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有环保部门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会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排污者具备法定减缴、免缴、不缴排污费情形的,不影响环保部门参照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定并用以裁定罚款数额的基数。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缓缴排污费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违法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缴款义务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规定的机关批准()
【简答题】思考题:简述征收排污费程序及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条件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