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可以申请缓缴排污费。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计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经批准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后的建设单位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申请缓缴排污费,缓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低不超过3个月。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日内,可申请缓缴排污费。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申请缓缴排污费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形,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高压双电源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书面通知用户。()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缓缴排污费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但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决定机关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金融机构筹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筹建,筹建期限为6个月,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延长筹建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违法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但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内部单位认为有正当理由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将治安隐患整改完毕的,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延期整改申请,延期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