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病丧失劳动能力,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2013年10月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对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入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人员将实行 ,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重度残疾和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未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的要求,应该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开展核查,其中,对于低保对象中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的主要内容包括()。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发生哪些情况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回赠与?下列选项中,最准确的是()。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④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⑤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程某有成年子女甲、乙、丙三人,2008年收养了5岁的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程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与程某共同生活。2010年程某死亡,因分配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什么是法定继承?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赡养人、扶养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原因而拒绝履行法定赡养、扶养义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
“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
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3人,其于2006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手续。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父亲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并长期和唐某共同生活。2010年5月,唐某死亡留有遗产,下列哪些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