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丈夫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妻子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应当督促其履行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的主要内容包括()。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发生哪些情况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回赠与?下列选项中,最准确的是()。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④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⑤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6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60周岁止
()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中国公民王某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加入德国籍并在德国有住所的丈夫张某履行扶养义务,依照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此时应?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均丧失扶养能力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扶养义务。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救济。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在国家赔偿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计算。
我国《合同法》规定,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在国家赔偿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国家赔偿中,造成申请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
“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