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中“之子”指的就是这个男子。
形容中国古代女子唇型为“樱桃小口一点点”主要是指()
人们常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步,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王夫之在分析历史进程时说:“天下之势,一离一合,一治一乱而已。”对他的观点评价不准确的是()。
“粉白墨黑”是形容中国古代女子()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邻人之子非变也,己则变也。—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宋玉在形容他的邻人东家之子时说,这个女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东家之子的美貌反映了()的辩证关系。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形容男性为女子所倾倒的时候,我们会说“拜倒在什么裙下”?
人们常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东东家属于贫困家庭,因此他的父亲希望东东小学毕业后就去打工以补贴家用,则父亲的行为侵犯了东东的()。
古汉语书面语言中同音或音近的字可以通用,如女子出嫁的“归”(之子于归)。可用为“赠送”(归孔子豚),这种现象被称之为()。
才人是形容多才多艺的女子的。
徐熙为做官而在野,所画的内容多为虾野景致,后人用“徐家野逸”来形容他的这个特点。
“水葱儿似的”是贾母形容哪位女子?
在奥运会110米跨栏比赛中,刘翔获得冠军,并打破奥运会纪录,平了世界纪录。他在面对记者时说:“谁说亚洲人不能成为短跑王?!只要有我在!你相信我!”。“黑人运动员已经在这个项目上垄断了很多年了。黄皮肤的运动员不能老落在黑人运动员后面。从我开始。一个新的篇章就要写就了!”刘翔夺冠的事实以及他的话不构成对下面哪个断言的反驳()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脂砚斋在评点《红楼梦》时说:“《石头记》一部中皆是近情近理必有之事,必有之言。”你认为这表明了他的什么观点?()
在奥运会110米跨栏比赛中,刘翔获得冠军,并打破奥运会纪录,平了世界纪录。他在面对记者时说:“谁说亚洲人不能成为短跑王?!只要有我在!你相信我!”,“黑人运动员已经在这个项目上垄断了很多年了。黄皮肤的运动员不能老落在黑人运动员后面,从我开始,一个新的篇章就要写就了!”刘翔夺冠的事实以及他的话不构成对下面哪个断言的反驳?
在《诗经》当中,《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豳风东山》:仓庚于飞,熠燿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请问《诗经》这个三个著作当中同时出现了哪个成语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人有亡斧者,意其邻人之子。”下列选项中的“亡”与该句中的“亡”意义、用法相同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