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其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不包括()。
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哪些机构或者自然人?()
下列有关证券公开发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 Ⅱ.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Ⅲ.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Ⅳ.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方式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股票发行,挂牌公司的一般业务流程包括()。
下列属于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有()。 Ⅰ.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Ⅱ.公司股东自行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Ⅲ.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 Ⅳ.公司股东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满足持续经营时限、连续盈利、净资产及股本总额的有关规定 Ⅱ.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Ⅲ.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5个月 Ⅳ.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且可以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挂牌公司向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的,向全国股转系统履行事后备案程序,其中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是指()。
关于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股票发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股票公开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时,应当按《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的要求》制作和报送下列哪些申请文件?()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Ⅰ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但普通股不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当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Ⅱ申请人应披露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Ⅲ应披露定向发行优先股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 Ⅳ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申请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Ⅰ.公司最近1期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Ⅱ.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润 Ⅲ.当次债券发行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当此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Ⅳ.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 )人的,为公开发行,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对于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200人的股票发行,已提交备案材料后,如挂牌公司需终止发行,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中国证监会受理挂牌公司股东人数过200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发行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在()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挂牌公司进行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时,下列哪类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认购挂牌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
下列有关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I.必須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II.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为公开发行 III.向累计超过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为公开发行 IV.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股东超200人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应在()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应在()审议通过之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采用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不超过100人的股份公司所发行的股份为不公开发行。
股东超200人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应按要求制作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应当在()发布认购公告。
通过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包括()。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