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某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在北京某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发现,该医院正在使用的进口血管内窥镜系统有问题,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的注册登记表,也未见该血管内窥镜系统其他配套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证。经查,该内窥镜是由一家合法的香港医疗器械生产公司生产,但是该产品并未在内地注册。血管内窥镜属于第几类医疗器械()
端午节的由来与传说有很多,其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是纪念我国哪位历史名人的?
驰名商标是指在()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某医院在优生优育图片展中,未经性病患者甲同意展出其病历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语言表述该患者所患疾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呼吁公众性生活要检点。虽然患者眼部被遮掩,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患者甲。此案例中,医院侵害了患者甲的()。
凡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属商业秘密。
在我国,驰名商标就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某神经内科医生对病人说:“市场上所出现的合成药S对失眠有较好的疗效,但由于对S的长期副作用不清楚,因此我不建议使用此药。”有病人反驳道:“你的言行不一,你开了很多有副作用的药给我,所以你拒绝使用S药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药物的副作用。”病人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因为()。
某患者男,24岁。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经医师检查、检验,当即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施行阑尾炎切除术。手术情况正常,但拆线时发现伤口愈合欠佳,有淡黄色液体渗出。手术医师告知,此系缝合切口的羊肠线不为该患者的人体组织吸收所致,在临床中少见。经过近1个月的继续治疗,该患者获得痊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该患者被拖延近1个月后才得以痊愈这一客观后果,应当属于()
某神经内科医生对病人说:“市场上所出现的合成药S对失眠有较好的疗效,但由于对S的长期副作用不清楚,因此我不建议使用此药。”有病人反驳道:“你的言行不一,你开了很多有副作用的药给我,所以你拒绝使用S药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药物的副作用。” 病人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因为( )
“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某项商业秘密不为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所不知悉。
病历摘要:某农妇,65岁,双眼经常性畏光流泪多年,伴视力下降,不伴有头痛与眼部胀痛,曾在当地医院不规则地使用过抗菌素眼药水(具体药名不详),但症状时好时坏,家族中否认有传染病与遗传病史,自己否认有高血压与糖尿病史,否认有眼外伤病史。沙眼所引引起的慢性泪囊炎,如何处理为妥?()
病历摘要:某农妇,65岁,双眼经常性畏光流泪多年,伴视力下降,不伴有头痛与眼部胀痛,曾在当地医院不规则地使用过抗菌素眼药水(具体药名不详),但症状时好时坏,家族中否认有传染病与遗传病史,自己否认有高血压与糖尿病史,否认有眼外伤病史。病人因沙眼所引起的干眼症,如何处理?()
2014年3月26日,某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在北京某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发现,该医院正在使用的进口血管内窥镜系统有问题,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的注册登记表,也未见该血管内窥镜系统其他配套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证。经查,该内窥镜是由一家合法的香港医疗器械生产公司生产,但是该产品并未在内地注册。若该公司针对该产品在内地注册,注册证号格式正确的是()
病历摘要:某农妇,65岁,双眼经常性畏光流泪多年,伴视力下降,不伴有头痛与眼部胀痛,曾在当地医院不规则地使用过抗菌素眼药水(具体药名不详),但症状时好时坏,家族中否认有传染病与遗传病史,自己否认有高血压与糖尿病史,否认有眼外伤病史。沙眼所引起的并发症,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某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某外用乳膏剂(标示为AAA制药有限公司)的包装印字、色泽与正品不一致,即对该乳膏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寄至AAA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进行确认。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但AAA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确认该乳膏为假冒产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
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熟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王某和医院签定协议规定,由王某出资购买医疗仪器或设备交医院使用,取得的收入扣除有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医疗仪器或设备使用达到一定年限后,产权归医院所有,但收入继续分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知识产权一般都具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限届满,权利将自行终止,成为社会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识。(23)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不确定的,一旦为公众所熟知,即成为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识。
在美国商界,有很多人反对政府对商业的干预。他们认为,这种干预提高了商业成本,削弱了有益的竞争,最终对企业和公众都不利。他们列举了货车运输业、航空业和电讯业这样一些行业。在这些行业中非干预政策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这些人所持的观点忽略了诸如金融业这样一些行业,政府干预在这些行业中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在30年代,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这些行业的某些部分会彻底崩溃。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题干所使用的方法?()
在美国商界,有很多人反对政府对商业的干预。他们认为,这种干预提高了商业成本,削弱了有益的竞争,最终对企业和公众都不利。他们列举了货车运输业、航空业和电讯业这样一些行业,在这些行业中非干预政策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这些人所持的观点忽略了诸如金融业这样一些行业,政府干预在这些行业中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在30年代,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这些行业的某些部分会彻底崩溃。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题干所使用的方法?
某中学生,15岁。经骨髓穿刺检查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给以常规治疗,症状无缓解。医生告诉家长,此病目前尚无理想的治疗方法,医院正在尝试使用一种疗效不肯定、有一定风险的药物。其家长表示愿意做这种试验性治疗。但没有履行书面承诺手续。治疗2天后,病人病重,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家属否认曾同意这种治疗方案,称是"拿病人做试验",要追究医生责任,于是造成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