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某些情形时可以中止合同。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我国《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中止履行。
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特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些情形有()。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其债务。
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特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些情形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这体现了法的()(2.0分)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在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这称为(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所持有的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据被证明是不确实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最后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承担违约责任。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特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些情形有()。
【判断题】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有()行为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