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务合同中先行一方行驶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未来有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的可能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称为()。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主张债务相互抵销,通知自()时生效。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时,则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行使的该项权利是()。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包括()。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这个权利是()。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不包括()。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谁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得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这是()的体现。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是()。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并未提供担保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在抗辩权中,()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义务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在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这称为( )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根据此定义,以下行为中不属于双务合同的是()。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基辅义务的合同,根据此定义,以下行为中不属于双务合同的是()。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义务,即合同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法律上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意义在于责任轻重的不同,在单务合同中,债务人所负的注意义务程度较低;在双务合同中,则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