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地曾发生这样一事。村民酒后发生斗殴,当事人一方报警称“自己被打”。接报后,当地派出所所长和副所长等人未穿警服,一矮胖民警手里拿着一根粗柴棒就出发。他们冲进另一方当事人家后,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啥也没说就闯进卧室。矮胖民警跳上床后;左手掐住另一方当事人脖子,右手捂住嘴,所长则压住其双腿开始殴打。在30多名村民围观的时候,民警已将其从床上拖下地,并一直拖到堂屋。当时他只穿内裤,光着身子被他们拳打脚踢。

请从法律执行角度,谈谈你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时间:2023-10-06 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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