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对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属于居民客户是如何规定的?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装置、()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应承担()。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供电企业应如何处理?
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属于非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私自迁移、更改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按窃电行为处理。
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
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计量装置(包括负荷管理装置)的居民用户,应每次承担()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私自迁移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次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办理。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非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因产权属于供电企业,因此用户不负责保护。()
私自迁移用电地址的用电者,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的行为属于窃电行为。
客户私自迁移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装置属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
私自更改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者,除居民用户外,应承担()/次的违约使用电费。A.1000元B.2000元C.
临时用电用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时,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用电量,按双方约定的每日使用时数和使用期限()
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私自迁移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次的违约使用电费。(抄表核算收费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