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 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 伙协议对新合伙人人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 中,正确的是()。

A.庚可以人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人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人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人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 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人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时间:2023-01-30 10: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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