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时间:2023-02-06 11:31:38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