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撑与架体连接点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当搭设抛撑时,跑车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剪刀撑钢管接长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得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度。
门式架子的整片脚手架的外侧应另设通长的剪刀撑,高度和宽度为3-4个架距或步距,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相邻两个剪刀撑间隔3-5个架距。()
立柱支撑群(或称满堂架)架体外侧每隔6m设置一道剪刀撑,并沿竖向连续设置,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
跨越架十字斜撑与地面的水平夹角为()度。
抛撑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与地面的倾角在45度-60度之间。
立柱支撑群(或称满堂架)架体外侧每隔4m设置一道剪刀撑,并沿竖向连续设置,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
脚手架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度。
脚手架剪刀撑与水平面的夹角为()比较合适。
剪刀撑与地面夹角宜为()。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脚手架搭到3-4步高度时,应加设斜支撑(抛撑)支撑与地面成()夹角,加设支撑的间距不大于7根立杆。
脚手架的剪刀撑与地面呈()夹角为宜。
现场拼装柱模时,应适时地按设临时支撑进行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 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于柱子钢筋上()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剪刀撑与地面呈45~60度夹角,从下到上连续设置。()
木脚手架的抛撑木杆件的小头直径不小于7cm,一般设在两档剪刀撑之间,抛撑杆与地面夹角约为60°,其底端埋入土中30~50cm。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剪刀撑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每道剪刀撑宽度小于4跨或小于 6m;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向夹角未在45º~60º之间()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