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来讲,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连墙件未安装完,就可拆除抛撑。()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拆除脚手架时,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抛撑与地面的夹角应()。
当搭设抛撑时,跑车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当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在()m以下时,可采用加抛撑的方法保持架体稳定。
拆除脚手架时,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可不必搭设临时抛撑进行加固,可直接拆除连墙件。()
在设置第一层连墙件之前,除角部外,每隔6跨(10~12m)应设一根抛撑,直至装设二道连墙件且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抛撑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拆除脚手架时,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当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且不易搭设抛撑时,可暂时不设抛撑。()
拆除脚手架时,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可不必搭设临时抛撑进行加固,可直接拆除连墙件。()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高度(约6.5m)时,应在适当位置先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且不易搭设抛撑时,可暂时不设抛撑。()
【单选题】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 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A. 3跨 B. 4跨 C. 5跨 D. 6跨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1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设置抛撑,下列关于设抛撑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JGJ166-2016规范标准要求,当双排脚手架下部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应设置其他防倾覆措施,并且搭设高度最高不能超过()m。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