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有,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Ⅰ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Ⅱ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Ⅲ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Ⅳ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就该项转让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美国微软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是()。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9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2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居民公司设在境外的分支机构,若已经缴纳所在国的所得税,那么在向该居民公司汇回所赚利润时,一般均可获得()。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其计入该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是()。
某国有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201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200万元。来源于A国的所得允许抵免的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该项转让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2002年)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本年度取得自营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50万元,取得境外分支机构应税所得额50万元,境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由于享受了10%的优惠政策,实际缴纳税款为15万元,境外所得应抵扣的所得税限额为()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所在地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公司2008纳税年度纯收入为1010万元,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该公司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获纯收入100万元,甲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该分支机构纳税以后将税后利润全部汇给总公司。该公司本年度可能要缴纳的税种包括()。
境内居民A企业从甲国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100万元,已在甲国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虽有甲国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已经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因此,A企业的境外所得税抵免适用简易办法计算。假设,A企业为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发生的共同支出为10万元。A企业实际抵免所得税额为()万元。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外所得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额为(
某国有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201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100万元。来源于A国的所得允许抵免的税额为()万元。
某境外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某市设立分支机构,2017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1000万元;为某公司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收入20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费用合计850万元,在境内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300万元,2017年度该境内机构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合计()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所得800万元,设在A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已向A国缴纳所得税90万元(持完税凭证) ;设在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已向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持完税凭证)。要求计算该居民企业本年度的分国抵免税额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境内某公司(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该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在A、B两国缴纳了所得税,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