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局长批准,征管分局可以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某分局管理员发现有一户纳税人,在征期的9日进行了申报,却在征期后出现了一条逾期未申报的违章记录,(假设该市地税局每月5日都正确地进行质量管理的应申报税种预处理。)出现此情况可能是以下哪些原因()
案情:2001年5月起,根据《税收征管法》的需要,A县地税局在饮食行业中依法强制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某个体餐馆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安装了税控收款机。同年7月中旬,地税局发现该餐馆在6月初自行改动了税控装置,并虚假申报纳税,导致少缴6月份应纳税款2000元。该县地税局于是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对其自行改动税控装置的行为处500元罚款,并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偷税行为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000元罚款的决定。 A县地税局的决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某县地税稽查局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依法对稽查局所作出的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应以()名义提出。
某地税局为县局下属分局,那么在软件中该局会计人员查看09年1月份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时没有数据的原因是()。
市(县)局票管员在票证管理模块的“报表查询”窗口,能查询到下属分局7月份的票证报表,但是无法查到市(县)局7月份的报表,这是因为()
A市甲县地税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吴某存在少报账目,逃避缴纳税款问题,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向A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A市地税局的复议决定将罚款改为5000元,吴某认为A市地税局不负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下列税种中,由地税局系统征收管理的有()。
甲县地税局查获某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后,责令其补交税款并处2000元罚款,该企业不服该决定,可以向哪些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宋某因对县地税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错列了被申请人,那么()。
甲县国税局稽查局派稽查人员对乙县S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甲县的项目部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检查,发现该项目部持有乙县地税局开出的外出经营许可证明,应该()清缴企业所得税。
王某对A市B县国税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李某对甲市乙县地税局的征税行为不服,在缴纳税款之后,欲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有()
下列关于土地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9-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重点围绕()方面内容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
纳税人不服某县地税局稽查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欲申请复议,但无法确定应该向哪个机构申请,于是在复议期限的最后一日向该县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这种作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柴某逾期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清湖县地税局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案情:2001年5月8日,接群众举报A县某宾馆采取发票开大头小尾方式进行偷税。该县地税局遂立案检查,5月9日县地税局派人对宾馆依法实施了检查,查实其偷税4500元的事实。A县地税局遂于5月15日依法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处以所偷税款4倍罚款的决定。宾馆不服,于5月20日依法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10日,复议机关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本题不考虑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理) 如宾馆对市地税局的复议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甲市乙县地税局在执法时给予某县纳税人刘某以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有()。
洪兴服装商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县地税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其处以8000元的罚款。商场业主不服,向市地税局申请复议,市地税局改处5000元罚款,商场业主仍然不服。此时,商场业主依法()法院起诉,被告是()。A.可以向县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市地税局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市地税局B.可以向县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市地税局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县地税局C.应当向县法院起诉;市地税局D.应当向市地税局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市地税局
某县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在对县服装厂2011年度有关材料账簿进行检查时,发现下列问题:
案情: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县稽查局于2001年5月25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酒店1—4月份利用收入不入帐方式偷税95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5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
案情:2001年5月8日,接群众举报A县某宾馆采取发票开大头小尾方式进行偷税。该县地税局遂立案检查,5月9日县地税局派人对宾馆依法实施了检查,查实其偷税4500元的事实。A县地税局遂于5月15日依法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处以所偷税款4倍罚款的决定。宾馆不服,于5月20日依法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10日,复议机关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本题不考虑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理)<
案情:2007年5月起,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A县地税局在饮食行业中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某个体餐馆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安装了税控收款机。同年7月中旬,地税局发现该餐馆在6月初自行改动了税控装置,并虚假申报纳税,导致少缴6月份应纳税款2000元。该县地税局于是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对其自行改动税控装置的行为处500元罚款,并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偷税行为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000元罚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