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的时限是《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内。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税收支出的实质是税务机关将多征的税退还给纳税人。
对外地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并且以所购发票面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0000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 )。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不必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税务登记本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管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办理(),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省级以下(含省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咨询的税收()问题的收集、研究,及时将重大问题报告上级税务机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在()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对外地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并且以所购发票面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0000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及其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明》。()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