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速仪法Ⅱ型误差试验,应根据已有的流速分布资料,选取中泓处的垂线和其他有代表性的垂线()作为试验垂线,在高、中、低水位级分别进行试验。
小浮标法测流,宜用于水深小于()时的流量测验。当小水深仅发生在测流断面内的部分区域时,可采用小浮标法和流速仪法联合测流。
河床比较稳定,垂线上的水位与垂线平均流速关系稳定的测站,当水位暴涨暴落,使得一次测流过程中的水位涨落差可能超过流速仪法测流应具备条件的要求时,可采用()。
代表垂线法试验得出的浮标系数,应与()等的试验成果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当变化趋势与测站特性相符时,可作为正式试验数据使用。
流速仪多线多点法是最典型的流速面积法测验的模式,其测量实施过程是,按断面流速分布规律,在断面布置若干()垂线测量深度,在测速垂线安排若干流速测点用流速仪按规定的时间测量流速。
浮标法适用于流速仪测速困难或超出流速仪测速范围的()等情况的流量测验。
进行小浮标系数试验时,在每条测速垂线上需要重复比测10次,得到10个小浮标系数,10次的算术平均值即是()
中泓浮标系数的试验,应在()与流速仪法测流所选用的一种测流方案做对比试验,并可与断面浮标系数的试验结合进行。
开展多沙河流浮标系数试验及应用时,应根据()之间的关系选用浮标系数,或者建立含沙量、水面流速、水面流速系数的关系,间接确定浮标系数。
因故无本站浮标系数的情况下,可根据测验河段的断面形状和水流条件,在一定范围内选用浮标系数。对于垂线流速梯度较小或水深较大的测验河段,宜取();垂线流速梯度较大或水深较小者,宜取()。
在使用流速仪测速并计算垂线平均流速时,()是一定不会用到的器具。
检查分析单次流量测验时,点绘垂线平均流速或浮标流速横向分布图和水道断面图,对照检查分析垂线平均流速或浮标流速()的合理性。当发现有反常现象时,应检查原因,有明显的测量错误时,应进行复测。
断面岸边第一条垂线的平均流速为1.06m/s,岸边流速系数为0.7,则岸边至第一条测速垂线间的部分平均流速为()。
利用浮杆或深水浮标测速时,每个浮标的运行历时一般应不少于(),如深水浮标的个别测点流速已大于流速仪测速下限,浮标的运行历时可适当少于20s。
河底地形或测点流速沿()分布有较明显的变化时,测速垂线的位置应及时进行调整或补充。
采用水面浮标测流的测站,当采用浮标法和流速仪联合测流时,浮标应投放至流速仪测流的(),使两者测速区域相重叠。
畅流期采用五点法测速时,若要利用该资料计算垂线半深流速系数,则需要插补()。
采用代表垂线进行漂浮物浮标系数的试验分析时,具体的方法是()
开展流速仪法Ⅰ型误差试验确定测点时,一般在每条测速垂线上取2~3个测点,确定测点的具体原则包括()
在一次流量测验中,某垂线水深为2.4m,采用半深一点法测速时,流速仪的测速位置应该是在水下()处。
一条测速垂线实测的流速为1.85m/s,流向偏角为12°,与其相邻的另一条测速垂线采用半深一点法(流速系数0.89)测速,测点流速为2.96m/s,流向偏角为10°,两条垂线间的部分面积为305m2,则该两条垂线间的部分流量为()m3/s。
采用代表垂线进行中泓浮标系数的试验分析时,具体的方法是()
利用浮杆或深水浮标测速时,每个浮标的运行历时一般应不少于20s,如深水浮标的()测点流速已大于流速仪测速下限,浮标的运行历时可适当少于20s。
垂线测点流速V0.2=3m£¯s,V0.6=2m£¯s,V0.8=1m£¯s,垂线水深H=3m,则垂线平均流速Vm=()m£¯s,流速仪应放置在水深0.6m、1.8m、()测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