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有关部门可依照该法予以()。 Ⅰ.罚款;Ⅱ.警告;Ⅲ.责令限期改正。
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对承运人而言,属于违反了"不得绕航的责任"的规定的行为。
我国海商法规定,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承租人违反这一规定的,出租人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国务院1983年12月29日发布)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海港内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
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有关部门可依照该法予以()。 Ⅰ.罚款; Ⅱ.警告; 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41条第1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本条规定,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船舶、有关作业单位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 ①责令停止作业、强制卸载; ②禁止船舶进出港口、靠泊、过境停留; ③责令停航、改航、离境、驶向指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规定,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时()。
在我国管辖海域禁止任何船舶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
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到港船舶实施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对到港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在锚地、码头进行。禁止对在航船舶拦截实施安全检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长江航区船舶锚泊出链长度一般为水深()倍。
船舶存在的缺陷危及船舶、船员及旅客和水上交通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检查的港务(航)监督签发《滞留通知书》,禁止船舶离港。
根据本讲,在基本原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了()等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未设立的特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所有船舶均有监视海上污染的义务。在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必须立即向就近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应当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已经建立的台站和监测项目基础上,健全长江流域()、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禁止船舶离港或者限制船舶航行、停泊、作业()
船舶在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以下水域正常航行时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节(约11千米/小时)()
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有关部门可按照该法予以▁。1罚款2警告3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规定,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 使用声响装置()
根据本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和砂区和禁止来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相衔接,加强对长江流域船舶、港口、矿山、化工厂、尾矿库等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
长江保护法规定,在长江流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