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停滞型呕吐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肝气郁滞型泄泻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脱肛兼见肾气不足者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肝气犯胃型呕吐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寒湿困脾型泄泻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针刺治疗阳黄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胃下垂症见恶心者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乳癖兼见冲任失调者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斑秃证属血虚风燥者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乳痈证为火毒甚者针刺治疗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黄疸甚者应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疫毒痢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治疗热秘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久痢脱肛者应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治疗膏淋,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脾气下陷泄泻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脾胃虚弱呕吐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肝阴不足型胁痛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神经性皮炎兼见血虚者,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治疗虚秘可以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脾气下陷型泄泻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瘀血阻络型胁痛可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痔疮兼见便秘者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
斑秃兼见头晕者在基本方的基础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