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标法,在我国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途径主要有()
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在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上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采取().
我国商标法对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采取()。
下列人员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其中,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有()。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成为商标权人,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目前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在规范商标权的取得时所采用的是以使用在先来确定商标权的非注册制度。()
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可以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机构是()。
甲于1999年8月24日就其商标“猎峰”申请注册使用在第25类的靴、鞋等商品上,乙于1999年12月4日就其商标“猎峰”申请注册使用在第25类的拖鞋上。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决定甲乙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应依据的原则是自愿注册原则。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注册不当商标撤消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而 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撤消其注册的制度。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于违反禁用标志及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某事业单位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我国对于商标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在先原则。
我国商标立法在规范商标权的取得时,所采用的是以使用在先为原则的商标取得制度。
甲于1999年8月24日就其商标“猎峰”申请注册使用在第25类的靴、鞋等商品上,乙于1999年12月4日就其商标“猎峰”申请注册使用在第25类的拖鞋上。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决定甲乙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应依据的原则是()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3、以下说法是否正确:我国采取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和自愿申请原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