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车在国境、港口站必须备满48小时。
特殊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备用车命令批准。
军用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备用车命令批准。
国境、港口站备用车必须备满(),方可解除备用。
备用车的备用和解除时间由()时起算。
港口、国境站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根据铁道部每季批准下达的计划,按照指定的车站、车种、数量以()备用命令批准备用。
特殊备用车须备满()小时才能解除备用。
特殊备用车、军用备用车、专用货车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备用车命令批准。(C、3、Y)[05-00-03-01][030101]
军用备用车、专用货车备用车和港口、国境站备用车须备满(),才能解除备用。(C、3、Y)[05-00-03-01][030101]
备用车在国境、港口站必须备满48h。()(C、4、Y)[05-00-02-03][030101]
备用车的备用和解除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特殊备用车、军用备用车和专用货车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以备用车命令批准。《调规》20条
专用货车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备用车命令批准。
车辆段在备用车基地应设《备用铁路货车记录簿》,每次按备用和解除()等项内容进行登记。
专用货车备用车须备满(),才能解除备用。
备用车解除备用的时分不得迟于()。
备用车在国境、港口站必须备满48h()(C、4、Y)【05-00-02-03】【030101】
军用备用车必须备满()才能解除备用。
特殊备用车需备满(),才能解除备用
军用备用车、专用货车备用车和港口、国境站备用车须备满()小时,才能解除备用
备用车符合备用,解除备用条件时,应在车站填写的《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上签字()
军用备用车、专用货车备用车和港口、国境站备用车须备满,才能解除备用()
特殊备用车须备满小时因紧急任务需要解除备用车时,须经铁路总公司以调度命令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