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有何限制?
小儿易患痢疾、霍乱、肝炎等传染病,邪从()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病毒性肝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肠道传染病有:痢疾、伤寒、流感、麻疹、流脑等。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严重的砂眼、传染性皮肤病、痢疾和细菌性肠炎等。这类病对体力影响不大,所以可以到游泳池游泳。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可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肠胃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经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感染性腹泻广义是指各种病原体肠道感染引起之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丙类传染病。提示:主要包括细菌、病毒、原虫等病原体引起之肠道感染。常见的有()。
《食品安全法》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肺结核,麻风病,天花,伤寒,病毒性肝炎,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申领导游证。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乙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 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卫生操作规程应包括与健康、卫生习惯及着装相关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经检查后,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者一律不得从事与药品生产()的岗位
5、5、第二代饮用水净化工艺发明于20世纪初,是针对城市水介烈性细菌性传染病(如霍乱、痢疾、伤寒等)和病毒性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