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分别设置()等专栏,核算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缴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核算的内容有()。
下列事项发生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有()。
下列经济业务发生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的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关科目,贷记()等科目。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有关"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如下:(1)"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为100万元;(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200万元;(3)"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方余额为10万元;(4)"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方余额为20万元;(5)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20万元。则下列有关甲公司应交税费的列报,正确的是()。
一般纳税企业如果确认收入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设置的专栏有()。
如企业商品已经发出,但此时并不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但如果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应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的明细科目,其中属于贷方核算的科目有()。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明细科目下设置()。
期末终了,本期应交未交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的“应交税费”属于总分类科目,“应交增值税”属于二级明细科目。
伴随收入的实现而代税务部门收取的增值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贷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
企业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B.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某一般纳税企业月初欠交增值税20万元,无尚未抵扣增值税。本月发生进项税额40万元,销项税额65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万元,交纳本月增值税15万元,则月末结转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为()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外购货物因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发生进货退出业务,则其应收回的增值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专栏加以反映。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
发生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规定进项额不得抵扣的,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末应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上期结余借方8000元,本期借方发生额24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6000元。则期末余额为()
增值税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