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新规中所述的“实贷实付”原则其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但无权解除借款合同。()
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贷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
“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为确保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进度使用,杜绝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票市场或房地房市场,因此必须加强贷款()环节的管理。
社团贷款牵头社或代理社应在社团贷款合同生效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将合作协议和社团贷款合同报送银行业监管机构备案。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或借款人()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或借款人()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转账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借款学生出现()时贷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授信或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不良贷款收回时应按照合同约定顺序收取本金和利息,没有约定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在以上的,按先本金后利息的顺序收取。
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借款人()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以贷还贷”现象,是指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未能确认借款人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或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以致出现以新发放贷款偿还已发放贷款的现象。
下列个人贷款管理原则中,()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诚信申贷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社团贷款,是指由广东省内多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社或联社,采用各自签定贷款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或()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应在全面评估并购贷款风险的基础上,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等,并提出并购贷款质量下滑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
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管理规定,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有义务在贷款存续期间定期报送并购双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以及贷款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正确()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贷款用途进行监测,发现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并追究借款人相应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良贷款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版)所称不良贷款重组是指不良贷款(含各类票据、信用证和保函垫款等)借款人(或申请人,下同)出现财务困难,且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它还款义务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照原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它有效协议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我行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与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达成协议,对贷款的债务 、 、 、 、适用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调整,以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的专项处置方式()
商业银行应在全面评估并购贷款风险的基础上,确认并购交易的,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等,并提出并购贷款质量下滑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贷款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