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市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聘请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的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
按照我行现行规定,对于省级分行房屋及构筑物装修、维修改造支出金额低于固定资产原值的50%,但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应予以资本化。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外国企业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所涉及的营业机构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分别计算各营业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规定报批后,可从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合并申报纳税所涉及的营业机构设在同一省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合并申报纳税所涉及的营业机构跨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包括()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为起始日。
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纳税人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有实际困难,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其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现行税法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且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内的是()。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 ()的出口退税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按照我行现行规定,对于省级分行房屋及构筑物装修、维修改造支出金额低于固定资产原值的50%,但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应予以资本化。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以上的出口退税权。在出口退税权停止期间自营.委托和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退(免)税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范围是()。
纳税保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在一定限期内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对纳税担保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一责令限期是()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个月以上的出口退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