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2日购入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支付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0万元,支付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1万元(以上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安装费5万元,保险费2万元,专业人员服务费100万元,相关人员培训费20万元,当月设备投入使用。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则甲公司2018年应计提的折旧为()万元。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1月1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当月赊销商品一批,价款为200万元(不含税),收回货款100万元。甲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则1月31日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2月1日购入某固定资产,原值12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8年4月9日甲公司将其出售,取得处置价款30万元(不含增值税)。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的财务报告于2018年4月10日批准对外报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4月8日,甲公司于2017年9月5日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被退回。该批商品的售价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甲公司已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乙公司货款尚未支付。经核实甲公司已同意退货,所退商品已入库。假定甲公司2017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因该事项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18年1月20日,甲公司应按每台52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产品6台。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A产品的账面价值(成本)为280万元,数量为5台,单位成本为56万元;A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50万元/台。销售5台A产品预计发生销售费用及税金为10万元。合同价格和市场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结存的5台A产品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4月30日。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5年2月15日完成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则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4年9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赊购商品一批,不含税价格780万元。2×15年2月1日,甲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该笔款项。经双方协议,甲公司以一栋房产抵偿该款项,该房产原值6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公允价值70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因该项业务2×15年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6年12月31日A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12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2×17年1月20日,甲公司将上述商品全部对外出售,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收到款项存入银行。2×17年1月20日甲公司出售A商品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对外赊销商品一批,售价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商业折扣为5%,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杂费1000元,甲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收到上述款项。则甲公司该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7月15日购入一层写字楼作为公司办公用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600万元,则该笔业务甲公司2018年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7月15日购入一层写字楼作为公司办公用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600万元,则该笔业务甲公司2018年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23日购入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由销货方代垫保险费3万元,以支票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0.22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及垫付款项尚未支付。同时,合同中规定了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与2018年6月1日付款,则甲公司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1日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购买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等费用13万元。安装时,领用材料6万元,该材料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0.78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13万元。该设备于2018年3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2日购入需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支付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安装过程中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为5万元,公允价值为8万元。2018年2月22日安装结束,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105.85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支付价款600万元,其中包括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12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资金为60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支付价款600万元,其中包括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12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资金为588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价税合计3480万元,信用期为6个月,2018、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按约付款,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甲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348万元的坏账准备,2019年1月31日,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办妥相关手续。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甲公司2018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为10000万元,税款为1700万元。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3个月,票面金额为11700万元,年利率为5%;(2)4月1日持票据到银行申请带追索权的贴现,贴现率为6%;(3)票据到期,乙公司无力支付票据款。甲公司4月1日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贴现利息为()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于2×15年2月15日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16年5月15日前偿付价款。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于2×16年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17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清偿。乙公司于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M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2月1日,该企业“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为35 000万元(其中应收丁公司账款5 000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260万元。企业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如下:(1)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 000万元,增值税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空调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W型空调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3480元,甲公司给予每台348元折扣额的价格优惠。双方于7月2日签订销售合同,甲公司7月6日收到货款,7月20日发货并向对方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乙公司7月22日收到空调。(2)销售Y型空调30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9年4月20日完成。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9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19年4月30日。甲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对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如下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2018年1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及早收回货款,双方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A产品的成本为750万元。2018年12月1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2019年1月15日,乙公司因2018年12月购入的A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致函甲公司要求退货。经甲公司检验,该产品确有质量问题,同意乙公司全部退货。2019年1月1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A产品。同日,甲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退货款1160万元。乙公司退回的A产品经修理后可以出售,预计其销售价格高于其账面成本。则甲公司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2018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 000件,每件售价1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500元。乙公司于2018年7月8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元
山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购入一项商标权,购入时实际支付买价85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5万元。该商标权的摊销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采用直线法摊销。2018年5月1日,山开公司将该商标权出售给甲公司,出售价款为40万元(不含税),应交增值税税额2.4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山开公司转让该商标权形成的净损失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