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应责令,处罚款()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应责令改正,处罚款()
根据《消防法》之规定,若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以下哪种处罚符合规定。()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罚款。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信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单位、个人可以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应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应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应占用防火间距,不应堵塞消防通道。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的作业,应事先通知本单位专职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折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不得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
根据《消防法》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设施、器材,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任何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备、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的,处()处罚
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禁止无故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丢失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或设施()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遮挡消火栓的,处处罚()
个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