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会计人员对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依法保守,不得泄露,这是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具.体体现。
(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凡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属商业秘密。
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某项商业秘密不为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所不知悉。
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具有()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商业秘密的是:
《刑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其中不属于商业秘密的特性的是()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只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
公司的()是指为公司所有、且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构成的条件是: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必须具有(),即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必须具有() ,即采取了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