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人除出具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当事人以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
与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核算规定相同,营业机构按规定须为人民币对公一户通所有的定期和通知存款分账户出具存款证实书。依据客户申请,可换开定期存单。()
办理单位活期存款转账业务应坚持“先签发回单,后记账;受理他行票据,收妥入账”的原则。
存款人已死亡,存单持有人没有向营业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营业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应视为()。
收付款人均为本机构开户单位,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办理单位存款转账,转账支票、进账单加盖转讫章及个人名章,转账支票作付款人账户付出凭证,一联进账单作收款人账户入账凭证专夹保管,另二联分别退还作收付款人的收讫、付讫通知回单。
金融机构就存放同业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出具哪些材料。()
某企业2014年1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79024.14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84063.53元。经逐笔核查,发现有下列情况: (1)银行对账单余额计算有错误,多计了2000.00元。 (2)1月26日,外地某购货单位汇来一笔预付款4052.52元,银行已经收妥入账,而企业尚未记账。 (3)1月26日,银行支付货款2026.26元,企业尚未记账。 (4)1月29日,企业开出现金支票一张计1013.13元,但持票人尚未到银行提现。该企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查表",调节后的银行余额应为()元。
存款行出具虚假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或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确认书的,依照()的规定予以处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24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中,应审查存单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
存款单位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行审核相关证明文件并收妥票款后,为存款单位开具“存单”。
存款客户向存款机构提供的转账凭证或填写的存款凭条应是要约,存款机构收妥存款资金人账,并向存款客户出具存单或进账单等是承诺。
在存款合同中,存款机构是债权人,存款客户是债务人,存折、存单或存款凭证是债权证书。
存款机构收妥存款资金入账,并向存款客户出具存单或进账单是( )。
持有人以真实的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金融机构应当对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是否存在存款关系负举证责任。
存款机构出具了存单,不论自己的经办人将该笔款项入账或不入账或部分入账,存款机构都可以单方面作更改。
金融机构就存放同业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出具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
出资人将款项或票据(以下统称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并将资金自行转给用资人的,金融机构与用资人对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存款行出具虚假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或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确认书的,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予以处罚()
某企业2006年10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80 0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83 000元。经逐笔核查,发现有如下3笔未达账:(1)10月15日,外地某购货单位汇来一笔预付货款4 000元,银行已收妥入账,而企业尚未记账;(2)10月29日,企业开出现金支票一张计1 000元,但持票人商未到银行提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应为( )。
指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不如实将收受的客户资金记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账目,账目上反映不出新增加的存款、保证金、委托资金业务,或者与出具给储户的存单、存折上、资金凭证上记载不相符合()
收付款人均为本机构开户单位,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办理单位存款转账,转账支票、进账单加盖转讫章及个人名章,转账支票作付款人账户付出凭证,一联进账单作收款人账户入账凭证专夹保管,另二联分别退 还作收付款人的收讫、付讫通知回单。()
可以协助办理止付的质押存款只限于定期存款(含可出具定期存单的大额存单等),单位结构性存款质押规定详见《结构性存款业务柜面标准化操作流程)。质押凭证必须为存单。()
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需要在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无法出具的由企业出具证明撤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