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含5千美元)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时,可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对于外汇汇出汇款撤销引起的外汇资金回流,凡是在汇出时办理售汇手续的,应予以办理结汇手续,汇率按照解付汇款人当日的汇买价办理。
()是指进口单位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货到付款项下进口付汇的同时提供核销单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负责审核核销单证并完成对外支付。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时,应复查企业提交的发票真伪查验。只有查验属实,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结汇手续
对境外机构支付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超过限额的,需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银行凭()为出口企业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汇手续
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在对法规规定不明确的非贸易售付汇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时,应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原件上注明售付汇日期、金额,加盖业务公章,留存复印件5年备查。
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可凭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
企业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须凭下列()单证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类别为“异地付汇”的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包方和分包方均为境内机构的,总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时,可持总包方()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外汇划转手续。
服务贸易项下办理税务备案,备案人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持主管国税机关盖章的《备案表》,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
凡进口限制进口技术(指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类技术),在办理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手续时,须出示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外汇指定银行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售付汇手续。
进口企业在货物进口后,进口单位或者代理人凭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向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原付汇银行)办理付汇核销。
对于汇出汇款撤销引起的外汇资金回流,凡是在汇出时办理售汇手续的,应予以办理结汇手续,汇率按照解付汇款人当日的汇买价办理。
对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金额在等值10万(含10万)美元以下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境内机构可凭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银行审核的材料是()。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为境内机构办理补偿贸易项下的售付汇,对持“贸易方式”栏中注明为“补偿贸易”的报关单购付汇的境内机构,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其直接办理售付汇。
银行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账户内资金使用时,应首先查询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资本金登记信息表中的资本金流入备案记录是否经外汇局办理出资确认登记手续;未办理出资确认登记的资金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结汇、付汇、境内划转)()
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的,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佣金售付汇手续时,应审核()。
下列哪些与资本项目有关的收入,外汇指定银行需凭外管局核准件办理售付汇手续。()
外汇指定银行为机构办理外汇账户变更等手续时,机构应提供变更账户申请书,变更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本项下账户提供()。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时,应按规定认真审核合同金额、税款金额,并确认实际应付金额后办理有关支付手续。对外实际付汇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税务证明》上标注的本次支付金额。
对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含5千美元)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时,可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非金融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前往银行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后,办理后续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购付汇手续
()是海关对已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所签订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