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大纲的辐射安全设计应包括()。
油系统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附近应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应进行工作人员()监测。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要建立辐射防护组织机构,对设施的()期间的辐射防护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要遵循()基本原则。
所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期间,都要制订一个完善的辐射防护大纲。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具体的贮存库区条件和“七防”(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防汛)设施是否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是爆破器材贮存安全检查的要点之一。
汽油采用罐储存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对于()m3及以上的储罐顶部应有泡沫灭火设施等。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放射性工作场所要分为()。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放射性工作场所应对()进行监测。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的检查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易产生()的部位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气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大纲应包括()等主要内容。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大纲基本要求是()。
临时性爆破器材库的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门应为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且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库区还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小于()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油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最小为(),事故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为防止UF6泄露对工艺操作系统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气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最小为(),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灭火和应
焊割化工燃料容器和管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爆、防火、防毒等技术措施。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