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被告()
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是()。
如果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与第三人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华夏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
物权法规定,()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损于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在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公告期内,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该公司对此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异议人对复审裁定不服,则()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即使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不能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即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应作为()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提出异议?()
( )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损于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第三人单方向贷款人出具保证书,贷款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负保证责任。
《担保法》中,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无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依此规定,该概念称之为()。
在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并确有理由的,应()。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适用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其按期向债权人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命令。发出支付令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的才予以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为支付令的是( )。
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代位执行发生时,第三人可提出异议,下列属于有效异议的有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人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三人单方以()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