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第九条规定:客户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高压供电。
一地区变电所出口断路器的断流容量为100MV·A,经一段10kV、6kin的架空线为某工厂供电,该工厂有2台并列运行,型号为s7.1000.10/0.4的干式变压器,试求高压10kV母线上和低压380V母线上发生短路的三相短路电流。
某35kV电力用户,变压器装见总容量为5000kVA,并采用35kV侧计量方式,试求该用户的计量用电流互感器及电能表应如何选配?
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
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依照《供电营业规则》,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路局《供用电管理细则》中规定:在铁路10kV供电系统中,变压器容量在多少kVA及以上的用户,可按高压用户在高压侧计量并收费()
高压供电的客户,宜在高压侧计量,但对10kV供电且容量在()kVA以下的,高压侧计量确有困难时,可在低压侧计量。
对高压供电用户,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低压侧计量,但应加计()
高压供电的客户,宜在高压侧计量;但对10kV供电且容量在()及以下的,高压侧计量确有困难时,可在低压侧计量,即采用高供低计方式。
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客户,可在客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此时,线路与变压器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由客户承担。
月平均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应采用Ⅱ类计量装置。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为100千瓦及以下或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
某企业由一台10/0.4kV变压器供电,变压器高压侧有三个分接头分别为:0%、+5%、-5%,当接于0%分接头时,该变压器的低压侧电压为360V,该变压器分接头应接在()时才能保证低压侧的电压质量。
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应装设熔断器,100kv2A以上的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一般可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选择。
一工厂,在供电部门6kV线路上接容量为400kV2A的变压器1台,计量点设在380V侧,CT为600A/5A,电能表底数为有功电量13894kW2h,无功电量11347kW2h;本月抄见数为有功电量15694kW2h,无功电量11731kW2h,变压器有功损失2747kW2h,电度电价为0.2381元/(千瓦2时),该厂本月应付电费()。
对于10kV供电,配电变压器容量大于()时。应在高压侧计量。
低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指由公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套管外引线开始至低压用户的计量收费点为止范围内所构成的供电网络及其连接的中间设施。
容量为100kv2A及以下的变压器所供电的低压网络的每个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应大于()。
某10kV供电电压等级的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为630kVA,其计量点所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变比为()
用电设备容量在25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160kv2A及以下的用户,可采用()低压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