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压垮型冒顶事故的一般条件是直接顶比较薄,厚度小于煤层采高的()倍。
煤层厚度大于()米的煤层为厚煤层。
当工作面煤层厚度比采煤机的采高范围小时,通常采用()。
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应小于煤层厚度的()。
厚度为1.3-3.5米的煤层称()。
当煤层变薄时,采高可以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煤层平均厚度小于()米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采高丈量的地点尽量选择在靠近(),皮尺应()顶底板,点位尽量分布()。点距根据煤层()而定,一般不应超过10-30米。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应小于煤层厚度的3%。
初次放顶期间合理确定采高,煤层厚度在1.2~2.5m,采高原则上()回采。
从顶板控制的目标出发,当直接顶厚度不足1倍采高,尤其是煤层上面直接就是厚度不大的老顶时,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的顶板控制原则是采取()。
厚度为1.3-3.5米的煤层称¬()。
薄煤层采煤机采高小于()。
煤层中单层厚度()小于0.05米的夹矸,可与煤分层合并计算采用厚度。
初次放顶期间合理确定采高,煤层厚度在()m,采高原则上跟顶跟底回采。
根据煤层厚度对开采技术的影响,煤层可分为三类,厚度是1.3-3.5米的煤层为()。
对于煤层厚度大于1米、小于2.5米的中厚、硬煤层炮采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有()
初次放顶期间煤层厚度在2.5m以上的,原则上跟顶留底回采,采高不大于()m。
煤层厚度小于0.7米的煤层属于不可采煤层煤层。()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或();若检验无效,应采取补充措施,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放穿煤层。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用()揭穿煤层。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
井下探煤层厚度时,必须用专门的探测煤层厚度记录本。记录内容有:下本次探煤厚的全部数据、工作面进回风推进距离、各钻眼处采高、上下层煤厚及时间、时点和所有探煤厚人员。
直接顶初次垮落后,老塘冒落高度小于()倍采高或局部冒落不充分时,需采取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