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除外。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人民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征收哪些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
征收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倾的应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批准。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部门和()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分会同()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办理,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其抚恤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
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4公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田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为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的管理费提取办法由省人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的设立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公布。
重点林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和国务院备案。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后,经有管辖权的流域机构审查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施行。
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费项目经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经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条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下调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下调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