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合同有效成立产生的给付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合同有效成立产生的给付义务。()
环境行政主体承担全部环境行政责任后,可以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过程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此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
甲、乙、丙三自然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并向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全体合伙人约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三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为了增加合伙企业的资金实力,甲、乙、丙决定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关于合伙人的资格问题,()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中,不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是()。
现代国际法认为,国际法主体只有在故意或过失的状态下从事的侵权行为才承担责任,故过失责任是国际法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一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有()。
甲企业接到加工-批设备的订单,即与乙公司接洽购买原材料。此时甲企业的竞争对手丙企业,唆使丁公司与甲企业假意洽谈供应原材料的合同,条件比乙公司优惠许多。丁公司故意拖延谈判,最终没有与甲企业签订合同,造成甲企业延误交货。丁企业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甲、乙、丙三自然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并向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全体合伙人约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三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这是()企业。
甲企业接到加工一批设备的订单,即与乙公司接洽购买原材料。此时甲企业的竞争对手丙企业,唆使丁公司与甲企业假意洽谈供应原材料的合同,条件比乙公司优惠许多。丁公司故意拖延谈判,最终没有与甲企业签订合同,造成甲企业延误交货。丁企业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乙、丙三自然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并向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全体合伙人约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三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这类企业通常注册在()行业。
甲施工企业获悉自己的竞争对手在协商与乙企业联合投标,为了与对手竞争,遂与乙企业谈判联合投标事宜,在谈判中故意拖延时间,使竞争对手失去与乙企业联合的机会,之后宣布谈判终止,致使乙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此种情形属于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的()。
甲、乙、丙、丁四位律师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乙、丙2人非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则以上债务的责任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下列哪几种情形()
甲、乙、丙三自然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并向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全体合伙人约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三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甲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故意或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将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下列说法中,甲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下列情形,商场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我国《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A.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甲、乙、丙三自然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并向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全体合伙人约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三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甲是该合
締约过失责任具有的特点包括()
甲带着6岁的女儿乙乘坐地铁,因甲疏忽 致使乙掉入地铁轨道遇呼啸而来的地铁而遇害。甲为 此起诉地铁公司要求賠偿,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A.地铁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为地铁公司 应承担无过错责任B.地铁公司可不承担责任,因为是甲未尽到监护义务C地铁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甲的疏忽可减轻地铁公司的责任D.地铁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为甲不存在重大过失